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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作文
更新时间:2024-04-27 22:20:31

朋友作文

朋友作文【篇1】:

亲爱的朋友:

你好!

因为我们现在要开展“手拉手”活动,所以我给你写了一封信,希望我们以后能成为好朋友。

我们虽然没有见过面,但我很想和你做朋友。我叫常舒翔,今年12岁,上五年级了,在西安上学。虽然我在西安有许多朋友,但我十分希望和远方的朋友做笔友。

我的家乡--西安,是个年轻而有古老的城市。这里有悠久的历史,有丰富的土特产,有名扬中外的历史古迹,还有有让人惊叹的山山水水,但她充满生机和活力,在西安人眼中,这里永远是最美的。西安有许多值得一去的地方,比如大雁塔,华清池,秦始皇兵马俑,亚洲最大的喷泉--大雁塔喷泉。这里还是古代诗人张赛、杜甫、白居易的故乡。西安的环境很好,虽然四周都有高楼大厦,车很多,但大路两边都是绿树成荫。

你的家乡是什么样的?一定也很美丽吧。或许是繁华的美,或许是古朴的美,或许是纯净的美。我想你一定和我一样很爱自己的家乡。

我真诚地希望你能成为我的朋友。请给我回信呀!谢谢!

远方的朋友,当你收到这封信时,也许会感到惊讶。在远方还有我这个素不相识的朋友。让我们一起感谢“手拉手”活动,将相隔千里之外的我们联系在一起。

我叫刘映竹,是一个懂事的小女孩,爸爸妈妈都叫我“小大人”。我是个活泼可爱、阳光健康的小女孩。长得白白胖胖的,圆圆的脸蛋总是红扑扑的、水汪汪的眼睛炯炯有神。我特别喜欢扎个“马尾辫”,走路极不老实,总是连蹦带跳的,“马尾辫”总是在脑勺后欢快的跳舞。我是一位五年级学生,学习自觉性还挺高的,会专心听讲,认真完成作业。我如果有不懂的知识,一定会向老师或者爸爸妈妈“打破砂锅问到底”。我在班上担任学习委员,是老师喜欢的“小助手”,是同学喜欢的“小帮手”。朋友,我是一个乖巧的好孩子吧!

亲爱的朋友,我的家乡阆中是全国四大古城之一,它四面环山,三面环水。我的家乡山清水秀、风景迷人、文化底蕴丰厚。从牌坊入古城,青石板古街、两旁低矮的木结构青瓦屋面,展示着古城古朴的神韵。古城有彰显三国文化的张飞庙、有体现科举文化的贡院、有反映风水文化的风水馆……家乡还有张飞牛肉、白糖蒸馍、保宁醋等特产…….朋友,我的家乡真得很美吧!

亲爱的朋友,希望我们多加强联系,谈学习、谈生活、谈理想、谈烦恼,相互交流思想,共同进步,成为最要好的朋友。也希望你来我的家乡做客,我一定给你当“免费导游”,让你玩得开心,吃得满意!

祝你

身体健康,学习进步!

朋友作文【篇2】:

相信每个人,都有许许多多的好朋友。毕竟,朋友多,路好走。有朋友,也一定有你亲密、知心的好朋友吧!我也有一位知心的好朋友,每在我发呆、悲伤的时候,他总能知道我的心事,帮我分析原因,因此,我与她成为了好朋友!我知心的好朋友——陈烨,是个开朗、活泼、快乐的小女孩。乌黑的头发,一双炯炯有神的圆溜溜的眼睛,老师上课时,经常说那双圆溜溜的眼睛可派上用场咯!

文静的她,嘴角常常。但值得她骄傲的是有一颗有耐心的心,这样,她才不会为老师交给他的任务而烦恼!有一天,因为妹妹拿走了妈妈的钥匙藏了起来,妈妈要出去办事的时候,找不着钥匙很恼火,就火冒三丈像一只庞大的怪兽一摇一摆的向我走过来,愤怒的说:“钥匙又拿到哪里去咯!”我喉咙里像被什么东西噎着似的,被吓的说不出话来。这时,妹妹火上浇油,妈妈一个巴掌“啪”得扇了过来。我强忍着眼泪,可眼泪就是不争气,稀里哗啦的淌了出来。我生气的冲进自己的房间,失声痛哭起来。顿时,我想到了一个人——陈烨。于是,就给他发了一条短信,上面是这样写:为什么错误都是我造成的,每一件坏事,都是我干的,没想到的是,因为这一条信息,她竟来到我家门口来找我,她来到我房间,她耐心的帮我分析着事情的原因,正确与否,我做的是对的,还是错了。把我的错误揪出来,把妈妈的错误也指出来。

在陈烨的劝说下后,我的心从堵的慌到现在畅快多了。还有一次,上数学课的时候,我出了小差,老师说的内容我一句也没有听进去。到了写作业的时候,我一道题目都不会写,就使劲的挠脑袋,陈烨看出了我的心思,利用下课的休息时间,帮我补回了这堂数学课。陈烨不会像一些同学,光把答案告诉你,她会吧你不会的题目,真正的把你教懂、学会。我知心的好朋友——陈烨,帮我解决了许许多多的烦恼。

因为有了她,我才快乐; 因为有了她,我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因为有了她,我才有了信心;因为有了她,我才学会坚强;因为有了她,我才知道谁才是真正的朋友;因为有了她,我才······你是我最好,最知心,最亲密的好朋友,直到我死去的那天,那秒你还是我最要好的好朋友。你的好,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朋友作文【篇3】:

我有一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每当对方有困难的时候,我们都会相互帮助,这个朋友就是我的同班同学金晶。

金晶很瘦,就像一根黄瓜,所以,她是典型的黄瓜型。她的学习在班里是中上等的,一些作业她很快就能完成。平常,我们会在一起交流学习心得,我们一起学习、一起进步、共同成长。

记得刚上一年级的时候,我在班上只认识和我在一个幼儿园的同学有:宋玉坤、白浩玉和严德轩,后来知道,在幼儿园里我最好的两个朋友黄颜如玉和李可欣都分在三班,我每天下课以后都找她们一起玩。之后,我想多交朋友,扩大朋友圈,当我看到金晶和杨晶晶在一起快乐地玩耍时,我走过去,胆小又害怕地问:我可以和你们玩吗?欢迎你加入!她们微笑着向我伸出手来,我感到很温暖。每天下课就凑在一起玩,渐渐地,我们成了好朋友。

在星期六和星期日里,我和金晶写完作业,就相约去一个地方玩:去看风景时会拿一个漂亮的小本子,在上面写许许多多的笔记,这样,不仅能提高我们的写作能力,还可以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精彩。

在学校,当我玩着玩着,突然一滴血滴在地板上,金晶就知道,我流鼻血了,她急忙帮我洗还不住地起我,你怎么样了?、你好些了吗?等话语,虽然我嘴上说没事。但心里充满了温暖。后来,有一次金晶上体育课时,鼻血突然哗哗地流,我很紧张:你怎么也流鼻血?一会别跑步了。她挥挥手,朝我笑笑,没事的。听到她没事,我就放心了。

在我发烧不能上学时,金晶就经常把发下来的新书或卷子一样一样地送到我家,我被这种友谊感动了,泪花在眼里骨碌碌地转。每天放学以后,她还打电话告诉我作业,然后,我们一聊,就是好长时间,她每次都关怀地询问我的情况,我心里很是感激,为拥有这样一个好朋友而自豪。

在课堂上,我们比着谁的学习好;在生活中,我们比着谁最孝顺;遇到困难,我们比着谁先解决。我们是学习上的好伙伴,我们是生活中的好朋友。我让我们之间的友情永远保持下去,伴随终身。

朋友作文【篇4】:

失去了,才会珍惜,才会怀念。

小学毕业了,同学们都在忙着填写同学录,脸上带着比七月的阳光还要灿烂的笑容,心里,却是苦涩的离别滋味。我想,没有人比我心里更苦、更难过了。

本以为,我可以为小学生活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可是,我现在只能幻想完美,心里的苦涩一点一点蔓延开来,眼里有晶莹的东西在闪烁。

“丁可欣,你真行!加号都可以拆开,11加1你算成11减11,哈哈哈……”那是十天前,我们还在一起说说笑笑。我以为,我们可以一直这样下去,直到毕业,直到分离。

欢快的笑声变成了灰暗的甩手,曾经见面的亲热牵手变成了嘴里冷漠的话语,一切的一切,是那么美丽易碎,如虚幻不真实的泡沫。

闭上眼睛,三天前的场景依然历历在目。

“你走开!不要让我再看到你!”一个女孩怒火冲天地喊道,她是渊。

“啊呸!你以为你是万人迷?我只不过是看你作文写得好,想利用你罢了。要是你作文不是很好,老师不关注你,我连看都不看你!”我的嘴里,因为生气,抛出了这些刀子般的话,每一句话,其实都狠狠地在我心里划了一刀又一刀,留下满满的伤痕。

“这可是你说的。那么,我们以后就是陌——生——人了!”渊冷冷地对我说。

每每想起这件事的起因,我的泪如决堤之水,流多少也宣泄不了我内心的绝望。

那一天,我来到学校,兴高采烈地对渊说起我昨天玩游戏的开心事,却没注意到她的眼眶红红的。

“你以为你很了不起么?”她情绪似乎很不好。

“你什么意思?!”我也急了。

“我什么意思你还不知道?不就是会玩个破游戏,认识的人多吗!”

“那也比你这个家里没电脑的人好吧?”我冷笑着说,“戳到你的痛处了吧?哎呦呦,以后会有的,让你去乞讨吧!”我继续尖酸刻薄地攻击着渊,于是,就有了前面那段让我追悔莫及的对话。

之后,我便拂袖而去。而渊,再也没有对我说过话。

每当我孤单行走在校园,身边的空荡总会提醒我记起往日的欢笑与甜蜜,六年的友谊就这样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面对昔日好友冷漠的目光,我终于懂得:有些朋友一旦失去就再也不会回来,伤人的话语就像泼出去的滚烫的热水,会把人烫得遍体鳞伤,无法复原。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朋友作文【篇5】:

“我们绝交吧。”当她面无表情的说出这句话时,我呆住了。

温热的液体顺着眼角流下,划过我的面颊,滴落在冰冷的大理石地板上,溅起一朵同样冰冷的水花。

“你在开玩笑,对吧?”我竭力忍住哭腔,吐出这样一句话。

“不,我们完了。”她依旧面无表情,仿佛在阐述一件无关紧要的事。而我却觉得天地都在旋转,时间仿佛静止了,满脑袋都是她刚才说过的话——“我们绝交吧。”“不,我们完了。”……

她转身离去,连再见都没和我说。

我倚着墙壁,痛哭起来……

刚升入初中时,我就知道我们的友谊已经变质,尽管我拼尽全力的挽回,但它还是如夏日的奶油冰淇淋一般慢慢的融化,最后只剩下一摊水渍。

那次,我兴高采烈的去隔壁班找她,却听见她正在和她的新朋友们谈论我。一个长头发女生问“你觉得A这个人怎么样?”“又傻又呆,反应迟钝呗。”周围一片哄笑声,小眼睛女生说:“你小学时不是和A特别好吗?现在怎么这么说她啊!”只见她不屑的哼了声,说:“和她这种书呆子是好朋友?别逗了!我小学时最要好的是C!”女生们好像还想继续问下去,可上课铃却在这时响了,她们只好扫兴的回到座位,我也失魂落魄的回了教室。

她在我心目中是女神、是闺蜜,而我在她心中却只是一个又傻又呆、反应迟钝的书呆子!多讽刺的对比啊!我把她视若珍宝,而我在她心中却一文不值!

心,仿佛在那一刻被撕裂了。

“小A,我们要永远在一起!”

“嗯,要永远在一起!”

那是我们的诺言。

深夜,我轻轻摩挲着那张照片。

张片上,两个短衣短裤的女孩笑颜如花。那,正是曾经的我和她。

那个夏日,我和她偷溜出去,在外面玩了一整天,这张照片是我们央求一个路人给我们拍的。记得那个路人还感叹道;"多纯多美的友谊啊,你们能遇到对方,实在是太幸运了!“我和她都傻傻的笑着,眼里满满的都是幸福。

而现在呢?

悲伤、愤怒、痛苦……各种情绪混合在一起,犹如潮水般向我袭来。我竟动手撕了那张相片!

清脆的纸张撕裂声使我顿时醒悟过来。

现在又能怎样?至少我们曾经是最好的朋友,至少我们一起哭过、笑过,一起度过了美好的童年时光!

即使现在我们不再是朋友、即使她对我的印象再坏,我只需要把记忆停留在最美的那一刻。

哪年哪日,夏花绚烂,你我笑颜依旧。

朋友作文【篇6】:

人的一生中,有多少个知心朋友?即使曾经有过,但不免也会失去。

翻开她写给我的赠言时,我的眼眶不由得湿了……

她,我从小学三年级就开始的好伙伴,说起来也挺巧,我们的名字中都有两个烨字,都说知己是性格很相似的,我们的性格都是活泼,大大咧咧的,站在一起,紧密午间,班上的同学都说我们俩像姐妹一样,听完我们笑了。

每次当我不开心时,她总会出来安慰我,我比她小一岁,她有时会像个大姐姐一样照顾我,我会得到小小的满足。我们俩住在一起过,也一起洗澡过,向对方说过秘密。总之,我们之间到处洋溢着快乐,温馨。当然我们也吵架过,不过,总是我第一个向她说对不起,也不知为什么,我不喜欢我们之间吵架,冷冷的。

可在六年级时,我发现她离我越来越远,她的好朋友竟变成了另外的两个女生,我们之间的谈话越来越不投机,没有什么好说的,我也发现她的谈话中经常出现关于时尚之类的,而原本我们学习成绩差不多,现在,她却在我之下,甚至,我们有时一句话也不会讲,她总是和那两个女生在一起玩,我呢,不愿插进去,只好和后面的尖子聊天。我的生活也很少再出现她的身影。

我渐渐的和她疏远起来,当我在考试时的成绩始终在95分以上时,我发现我已经进不去她的生活圈子,或许是我们俩的生活方式不同,而我却喜欢交上成绩好的学生,也或许,是我又上了一个档次。六年级的下半学期,我觉得自己好像是一个没有知己的人,没有一个固定的好朋友,我感到很寂寞,但我也习惯了,我总会安慰自己,不要怕,你有坚强,以后到了初中将会有更多得好朋友。

毕业会考中,我的成绩排在全校14名。

她,虽然也在50名以内,但离我很远。

记得毕业之前,她和我说过,她以后不在这儿上初中了,她要去老家上了,我心里不知是难过还是无所谓。

我曾经想过,我是否要感谢她,那一段时间,我全心在学习上,是因为我没有聊时尚,没有和同学玩,我把自己的心放在了学习上。

尽管我想不出有什么华丽的词藻结束我的故事,但我相信,我不会忘记的这段真诚宝贵的友情。

李百乘舟将欲行,

忽闻岸上踏歌。

桃花潭水深千尺,

不及汪伦送我情。

朋友作文【篇7】:

六年了,朋友,我们曾一起哭过笑过,在这个大家庭我也认识了许多朋友:‘‘开心果文,乖乖女阳,人缘高的 迪,爱发脾气的航,小心眼儿轩……都是我的好朋友。’’而六年级下半年以后的生活有所不同了。 开学十天后,文阴差阳错成为我的前座,从此,在学校的生活有所不同了。她爱说话,爱讲故事,爱讲笑话的顽皮的女生,常被老师责怪,常常忘记带卷纸,是个冒失鬼 她画画很好 ,有想象力, 而她的同桌健也受到她的感染, 变得调皮起来 ,一次他做科学小报, 向我借橡皮尺子, 这是他n次向我借了, 我很生气, 但没办法, 谁让我们是同一条战线上的, 以后要一同对付升吧 ! 他着急了生气地说:‘‘你不借我就算了, 还让我等这么长时间 ,你这个[此处省略三个字, 不文明],哼!’’‘‘别,我借你!’’我立即递给他,‘‘这还差不多!’’他说,我倒吸一口气,但我却没那么傻,知到他会反击的,已经想好了计策。他立即把橡皮渣倒到我的桌上,我却暗暗地笑了,我拿起橡皮使劲擦,把橡皮渣倒进他的脖子里,他感觉到不对劲,‘‘啊~~!铭!我宰了你!我要和你单挑!’’董润文看了拍手叫好:‘‘铭,加油,我看好你哦!’’我们开始战斗,大战几十回合,累得不行了,才停止。我看到满地的橡皮渣,‘‘我的橡皮啊!’’我尖叫起来,健小声地笑了,你等着,下次,我一定要赢! 而文和轩是死敌,只要碰上,就会打起来;而张宇航和于竺轩也是死敌。我们班通常管轩叫做‘BD’,因为她太BD!男女生都不喜欢她,有几点原因: 1.轩娘娘腔,唱得歌十分难听,使全班一片呕吐,音全不在调上。2.轩爱占小便宜,很小气,向她借铅笔之类的文具,她不是听不见,在那装傻,就是没带,真可恶! 3.爱粘人,整天粘在同学身上,这点我深有体会! [还有许多,我就不举了,嘻嘻!] 她每次下课,就跟然泽打架,当别的同学说她不爱听的话时,就会使劲捶你,真烦人! 而迪原来是一个善良朴实的人,一直都有朋友的陪伴,也是我的同桌,我们互相学习,共度难关,不会的题互相研究,关系特别好。有时候,因玩游戏而争执,关系渐渐冷淡了。现在的迪跟以前不同了,说出的话咄咄逼人,不留情面,心眼可多了,仗着自已的人缘好,欺负弱小,而我无声无息的离开了她,寻找自已的新天地,因为她不能再使我信任了,和她成为一般的朋友,文成为我最好的朋友。 六年的生活,许多好玩的事我们都曾看过,还有几个月,我们就要毕业了,到时候就不能在一起相聚了,让珍惜这个永远的六三!

朋友作文【篇8】:

黄思畅是我最亲密的朋友,她长得清秀漂亮,在别人眼中她只有一面,给人一种遥不可及的感觉。可是在我的眼中,是一种不同的感觉。

最近我们班开展了奥数题的“买卖”活动,中午老师让我们开始“买卖”。当我正在寻卖家时,她和我说:“我来教你吧!”我说好啊!5题都教我,题目虽然有点多,但她依旧有耐心、仔细地讲着。讲了一会儿看我还是一脸茫然,于是她就用本子举下例子还列了算式,很快就让我搞懂了。

我虽然这么大了,但是仍然很爱开玩笑、开闹。每次我们来捉弄叶子,和别人开玩笑,她总会是一个参与者。尽管有时候我也会向她开玩笑,但她也是一副玩闹的意思。比如我给她取了一个外号“sir sir”,因为念她名字念多了“黄思畅 黄思畅”,就会变成“sausage”。sausage是“香肠”的意思,总不可能叫她“香肠”吧,于是我们就叫她“sir sir”,一般人应该不会喜欢别人给她取外号,可是她却欣然接受了。直到现在还是这样,有时她自己写一些小纸条,末尾的署名都是“sir sir”,而且我们这群女孩子叫她都这样叫,这个名字已经从她的一个外号,变成了我们对她的一种亲密的叫法。

她身上散发出来的气质,让人和她相处久了就会慢慢喜欢上她。她十分活泼,这种活泼并不是有点疯癫的活泼,而是带幽默的活泼。一次我们在教室后面的台上玩,她看见我们,蹦跳着来到我们身边,嘴里不知唱着什么歌,这种事可是经常发生的呢!还有一次我们在说笑,说“leave”的一生,我们说有一次“leave”与他的男性朋友在他们村的村口告别(故事时间定在革命时期),“leave”是一个爱唱歌的女孩,于是就深情地唱起了告别的歌,我们就一直延续着比如主人公怎么唱歌啊,唱什么歌之类的……突然她就蹦出一句:“哎呀!别唱了,这男的都赶不上革命报名了!”在平时她和我们聊天时,她时不时就蹦出一个笑点。也许她和我一起的时间久了,也被带“疯”了。

她耐心、仅仅有条的讲述使我乐意去研究奥数题;她大方、幽默使我在枯燥的校园生活中能够快乐;她的活力四射使我每天都能够很有精神。黄思畅,就是我最亲密的朋友。

朋友作文【篇9】:

我有很多的好朋友,有的还是1。0测试版的,有的是1。2升级版的,有的是1。5豪华版的,但有一个,只有一个是2。0完结终极版的。现在她已经搬走了,但是她的样子还在我的脑海中,有时会让我开心,有时会让我哭泣。

她叫徐思琪,是我在东北的同班同学,但那时我们的交流并不多,直到我们一起搬到菏泽,成了邻居,我们才有相见恨晚的感觉。从此,我们成了好朋友。

她个子不高,身材极瘦,两条腿却是很长。脸有点胖胖的,用她自己的话说:像一只鸭梨。她有点黑,眼睛特别大,虽不是水汪汪的,但是乌黑清透。嘴唇有一点厚,这样的五官让她看起来有点异族风情。

她极爱小动物,她总是跟我讲曾经养的一只狗和一只猫,说到离开时的情景竟落下泪来,完全无视我这个大活人。后来,她捡了一只小白猫,欢喜得不得了。喜滋滋的打扫好地下室,给那只猫咪铺好床。那只猫咪的名字还是鄙人给起的,看它浑身雪白,美名其曰:花生。最后投票通过。徐思琪的地下室被她用油画棒装饰一番,叫“花生之家”。她每天给猫喝特仑苏,我说她浪费,她说:“从今天开始,花生就是我的铁哥儿们,喝点牛奶怎么了?我还要请它吃‘德克士’呢!”哎!她从没请我吃过德克士。

后来,花生无情地在一个月黑风高夜抛弃了她跑掉了。徐为弥补心中空缺,又养了两只仓鼠。悉心照料,每天都洗三遍澡。我想就是只鸡,也给养成游泳健将了。后来,那两只仓鼠中暑去见了上帝了,把“徐妈妈”哭得肝肠寸断,我把我浇死的仙人掌和她的仓鼠葬在了一起。送走三个冤魂后,她说:“我请你吃冰。”当时,第一次为被别人重视欣喜。

我的这个朋友,我长得白白胖胖,她长得黑黑瘦瘦。我喜欢睡觉,她喜欢熬夜。我喜欢看电视,她喜欢打游戏。我喜欢吃动物,她喜欢养动物。我家零食不断,她来抢吃的不断。我很容易学好,她从没学好过。我对生活逆来顺受,她对生活充满个性。我们相处了三年,吵架的次数和星星一样多,打架的次数和头发一样多,一起笑的时候比我睡觉的时间还多。总之,她将永远是我难忘的人。

她总是很兴奋,对什么都跃跃欲试的态度,她想烫头发,她想打耳洞,她想穿高跟鞋,她想去北京看韩庚,她对生活充满乐趣和期盼,她是我生命的霓虹灯。

她要搬去大连的时候,我告诉她:“你要是不走可以住我家,我给你交书费,我给你买变速车,我……”但是她还是走了。走的时候我说:“你不可以留长发,你要一直留我这样的‘蘑菇头’”,她很郑重的点着头。

听说她现在长得很高,还是很瘦。学习变得很好,不再爱上网,不再愤世嫉俗。可是,她还留着‘蘑菇头’呢﹗她家搬进了新邻居,已经没有一点她的气息了,连墙角花生留的爪印都抹掉了。但是,我知道,我们之间不会有物是人非的,她将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

朋友作文【篇10】:

她,顶着一个蘑菇头,一双丹凤眼,小巧的鼻子下面有一个红红的小嘴。喜欢笑的她老是露出她那一排整洁的牙齿,颇像史迪仔,这是个多么可爱的她呀!两个笑窝显然易见。

我听我的舍友说,她在开学时,害羞地站在讲台上介绍自己,并说出自己的心愿“希望我可以高一点”。全班哄堂大笑,都被她的幽默可爱而折服了。

当我刚来这个班的时候,在宿舍里,她主动地跟我自我介绍,并让我了解十一班这个大家庭,让我刚来到这个陌生环境时惶恐的心平静许多,于是我跟她成了好朋友。跟她相处久了,我更加发现她善良热情可爱的个性,她在我身边就像一个散发光与热的火球,照耀着我;像一条甘甜的溪流,滋润我的心田。

在学习上,她从不马虎,每天上课总能听到她那认真大声的朗读声;老师布置的作业,她总是竭尽全力地去完成。不信?你仔细看看下课后,她那向老师讨教的身影总是能出现。

这学期,我跟她约定报了打篮球的第二课堂。到了上课的时候,才发现全年级就只有我们两个女生报了篮球,我们只好跟初一的女生打比赛。比赛时因为身高问题,抢球的时候,她只有跳起来才抢到球。有时,因为手不够长而抢不到,但她没有放弃,她很执着地去抢球。我们两个挺有默契的,当她被人包围的时候趁着一点空隙,用“滚地式”的方法,把球给我,让我投篮。那些初一的女生都非常惊讶,都对她竖起了大拇指,说:“你真厉害,竟然用这种方法运球。”

上个星期是月考,但之前她因为生病而回家一个星期了,而那个星期刚好是很重要的复习周,她为了跟上班里的进度,每天都去找老师补课。

在宿舍里,她兴致好时,跟她说上几句话,她就会唱歌,她很喜欢把“2002年的第一场雪”唱成“2008年的第一场雪”。她这种兴致是很好,但美中不足的是,她唱歌总会走音、跑调、抢拍。有一天中午,她在宿舍里学唱“我是一个兵”,这么简单的一首歌应该很快就会唱,但她足足学了一个小时多都不会。

在俱乐部时,她丝毫不介意自己的唱功,仍然兴致勃勃地拿起麦克风,忘我地歌唱着,完全陶醉在旋律的悠扬中。她非常喜欢音乐,也很贪玩,根本不像一个踏入青春期的少女,反而更像一个稚气未脱,天真烂漫,正值童年时期的小孩子。

我很喜欢跟她一起玩的时候,跟她一起打篮球,一起讨论,一起唱歌。她那活泼而幽默的性格总能令我捧腹大笑。你们知道她是谁了吗?她就是——叶丽琳。希望我们这一份友谊,一直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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