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劳
更新时间:2026-09-30 08:09:39
- 闵劳的解释
1.谓怜惜下属﹐不忍心劳役之。 2.谓对有劳绩的人表示体恤。
- 1.谓怜惜下属﹐不忍心劳役之。2.谓对有劳绩的人表示体恤。闵劳[mǐnláo]⒈谓怜惜下属,不忍心劳役之。⒉谓对有劳绩的人表示体恤。
- 谓怜惜下属,不忍心劳役之。谓对有劳绩的人表示体恤。
- ⒈谓怜惜下属,不忍心劳役之。引《汉书·昭帝纪》:“赐郡国所选有行义者涿郡韩福等五人帛,人五十匹,遣归。詔曰:‘朕閔劳以官职之事,其务修孝弟以教乡里。’”颜师古注引邓展曰:“閔哀韩福等,不忍劳役以官职之事。”宋苏轼《除吕公著特授守司空同平章军国事加食邑实封馀如故制》:“而乃屡贡封章,力求退避。朕重失此三益之友,而閔劳以万几之烦。”⒉谓对有劳绩的人表示体恤。引《清史稿·兵志十二》:“若閔劳恤死,允给邮传,其散者也。”
- 闵劳mǐnláoㄇㄧㄣˇㄌㄠˊ
- 谓怜惜下属,不忍心劳役之。《汉书·昭帝纪》:“赐郡国所选有行义者涿郡韩福等五人帛,人五十匹,遣归。詔曰:‘朕閔劳以官职之事,其务修孝弟以教乡里。’”颜师古注引邓展曰:“閔哀韩福等,不忍劳役以官职之事。”宋苏轼《除吕公著特授守司空同平章军国事加食邑实封馀如故制》:“而乃屡贡封章,力求退避。朕重失此三益之友,而閔劳以万几之烦。”谓对有劳绩的人表示体恤。《清史稿·兵志十二》:“若閔劳恤死,允给邮传,其散者也。”
- (1).谓怜惜下属,不忍心劳役之。《汉书·昭帝纪》:“赐郡国所选有行义者涿郡韩福等五人帛,人五十匹,遣归。诏曰:‘朕闵劳以官职之事,其务修孝弟以教乡里。’”颜师古注引邓展曰:“闵哀韩福等,不忍劳役以官职之事。”宋苏轼《除吕公著特授守司空同平章军国事加食邑实封馀如故制》:“而乃屡贡封章,力求退避。朕重失此三益之友,而闵劳以万几之烦。”(2).谓对有劳绩的人表示体恤。《清史稿·兵志十二》:“若闵劳恤死,允给邮传,其散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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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劳的书写
闵
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