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排
更新时间:2026-09-30 07:43:47
- 里排的解释
1.明代赋役法,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者十户为长;馀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每年轮流由里长一人﹑甲首一人,催征租税;凡十年一周,曰排年。某一年轮值充当的里长,称"里排"。清初仍之。
- 明代赋役法,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者十户为长;馀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每年轮流由里长一人﹑甲首一人,催征租税;凡十年一周,曰排年。某一年轮值充当的里长,称'里排'。清初仍之。
- 明代赋役法,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者十户为长;馀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每年轮流由里长一人﹑甲首一人,催征租税;凡十年一周,曰排年。某一年轮值充当的里长,称/'里排/'。清初仍之。
- ⒈明代赋役法,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者十户为长;馀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每年轮流由里长一人、甲首一人,催征租税;凡十年一周,曰排年。某一年轮值充当的里长,称“里排”。清初仍之。参阅《明史·食货志一》、《清史稿·食货志二》。引明沉榜《宛署杂记·马政》:“宛平地亩与各衙门什伍犬牙。民贫,驾言餘地,售之贵介;里排不敢问,则为逃絶。而册载虚数,实犂然如旧。”清黄六鸿《福惠全书·钱穀·催徵》:“催徵花户钱粮,惟凭里长;而里甲之总催,又有轮充排年。其里排,往往地方猾棍、熟惯衙门者钻充,或在城之豪蠹包揽。”
- 里排里排,拼音lǐpái,出自《宛署杂记·马政》,代赋役法。
- 明代赋役法,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者十户为长;馀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每年轮流由里长一人、甲首一人,催征租税;凡十年一周,曰排年。某一年轮值充当的里长,称“里排”。清初仍之。明沉榜《宛署杂记·马政》:“宛平地亩与各衙门什伍犬牙。民贫,驾言餘地,售之贵介;里排不敢问,则为逃絶。而册载虚数,实犂然如旧。”清黄六鸿《福惠全书·钱穀·催徵》:“催徵花户钱粮,惟凭里长;而里甲之总催,又有轮充排年。其里排,往往地方猾棍、熟惯衙门者钻充,或在城之豪蠹包揽。”参阅《明史·食货志一》、《清史稿·食货志二》。
- 明代赋役法,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者十户为长;馀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每年轮流由里长一人、甲首一人,催征租税;凡十年一周,曰排年。某一年轮值充当的里长,称“里排”。清初仍之。明沈榜《宛署杂记·马政》:“宛平地亩与各衙门什伍犬牙。民贫,驾言馀地,售之贵介;里排不敢问,则为逃绝。而册载虚数,实犁然如旧。”清黄六鸿《福惠全书·钱谷·催徵》:“催徵花户钱粮,惟凭里长;而里甲之总催,又有轮充排年。其里排,往往地方猾棍、熟惯衙门者钻充,或在城之豪蠹包揽。”参阅《明史·食货志一》、《清史稿·食货志二》。
- 1.明代赋役法,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者十户为长;馀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每年轮流由里长一人﹑甲首一人,催征租税;凡十年一周,曰排年。某一年轮值充当的里长,称'里排'。清初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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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排的书写
里
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