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司
更新时间:2026-09-30 03:31:38
- 诸司的解释
1.众官吏﹔众官署。
- 众官吏﹔众官署。诸司[zhūsī]⒈众官吏;众官署。
- ⒈众官吏;众官署。引《左传·桓公十三年》:“其谓君抚小民以信,训诸司以德,而威莫敖以刑也。”《新唐书·百官志一》:“诸司奏大事者,前期三日具状,长官躬署,对仗伏奏,仗下,中书门下涖读。”
- 诸司诸司指不属于各部院的司。主要指通政司和行人司。通政司负责传递公文,公告周知。行人司负责到地方上颁布诏谕及赴外国作史臣。
- 众官吏;众官署。《左传·桓公十三年》:“其谓君抚小民以信,训诸司以德,而威莫敖以刑也。”《新唐书·百官志一》:“诸司奏大事者,前期三日具状,长官躬署,对仗伏奏,仗下,中书门下涖读。”
- 1.众官吏﹔众官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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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释义:
诸司的书写
诸
司
字义分解
读音:zhū
[zhū]
众,许多:诸位。诸君。诸侯。 ◎ “之于”或“之乎”的合音:投诸渤海之尾。 ◎ 犹“之”:“能事诸乎?”。 ◎ 犹“于”:“宋人事资章甫适诸越”。 ◎ 语助,无实在意义:“日居月诸,照临下土”。 ◎ 姓。
读音:sī
[sī]
主管,操作:司法。司机。司令。司南(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别方向的仪器,为现在指南针的始祖)。司空(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长官;b.复姓)。司徒(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土地和徒役的长官,后为丞相;b.复姓)。司马(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军务的长官;b.复姓)。司寇(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刑狱、纠察的长官;b.复姓)。 ◎ 官署名称:人事司。 ◎ 视察:司日月之长短。 ◎ 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