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谏
更新时间:2026-10-01 17:28:49
- 给谏的解释
1.唐宋时给事中及谏议大夫的合称。清代用作六科给事中的别称。
- 唐宋时给事中及谏议大夫的合称。清代用作六科给事中的别称。给谏[gěijiàn]⒈唐宋时给事中及谏议大夫的合称。清代用作六科给事中的别称。
- ⒈唐宋时给事中及谏议大夫的合称。清代用作六科给事中的别称。引唐韩愈《酬崔十六少府》诗:“才名三十年,久合居给諫。”《新五代史·杂传十八·何泽》:“泽与宰相赵凤有旧,数私于凤,求为给諫。”《儒林外史》第二十回:“匡超人也收拾行李来到京师见李给諫,给諫大喜。”
- 给谏宋门下省有给事中,掌封驳政令违失,另有左、右谏议大夫分隶门下、中书二省,掌规谏讽谕,二者合称给谏。
- 唐宋时给事中及谏议大夫的合称。清代用作六科给事中的别称。唐韩愈《酬崔十六少府》诗:“才名三十年,久合居给諫。”《新五代史·杂传十八·何泽》:“泽与宰相赵凤有旧,数私于凤,求为给諫。”《儒林外史》第二十回:“匡超人也收拾行李来到京师见李给諫,给諫大喜。”给谏[gěijiàn]
- 唐宋时给事中及谏议大夫的合称。清代用作六科给事中的别称。唐韩愈《酬崔十六少府》诗:“才名三十年,久合居给谏。”《新五代史·杂传十八·何泽》:“泽与宰相赵凤有旧,数私于凤,求为给谏。”《儒林外史》第二十回:“匡超人也收拾行李来到京师见李给谏,给谏大喜。”
- 1.唐宋时给事中及谏议大夫的合称。清代用作六科给事中的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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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谏的书写
给
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