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役
更新时间:2026-09-30 09:55:31
- 给役的解释
1.供应使役。
- 1.供应使役。给役[gěiyì]⒈供应使役。
- 供应使役。
- ⒈供应使役。引《宋史·食货志上五》:“淳化五年,始令诸县以第一等户为里正,第二等户为户长,勿冒名以给役。”清蒲松龄《聊斋志异·甄后》:“夫人已復旧位;妾謫限未满,夫人请之天曹,暂使给役。”
- 给役给役,读作gěiyì,汉语词语,是指供应使役。
- 供应使役。《宋史·食货志上五》:“淳化五年,始令诸县以第一等户为里正,第二等户为户长,勿冒名以给役。”清蒲松龄《聊斋志异·甄后》:“夫人已復旧位;妾謫限未满,夫人请之天曹,暂使给役。”
- 供应使役。《宋史·食货志上五》:“淳化五年,始令诸县以第一等户为里正,第二等户为户长,勿冒名以给役。”清蒲松龄《聊斋志异·甄后》:“夫人已复旧位;妾谪限未满,夫人请之天曹,暂使给役。”
- 1.供应使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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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役的书写
给
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