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执
更新时间:2026-10-01 09:19:47
- 百执的解释
1.见"百执事"。
- 1.见'百执事'。
- 见/'百执事/',犹百官。
- ⒈见“百执事”。
- 见“百执事”。《汉语大词典》:百执事(百执事) 拼音:bǎizhíshì犹百官。《书·盘庚下》:“邦伯、师长、百执事之人,尚皆隐哉。”《国语·吴语》:“王总其百执事,以奉其社稷之祭。”韦昭注引贾逵曰:“百执事,百官。”唐韩愈《东都遇春》诗:“在庭百执事,奉职各祗敬。”严复《原强续篇》:“夫以中国今日政治之弛缓不收,人心之浇薄自私与百执事人才之消乏,虑无起者耳。”亦省作“百执”。宋王禹偁《拟裴寂祷华山文》:“余若位极人臣,业展经纶,黜陟乎百执,启沃乎一人。”《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宝元元年》:“伏望陛下普诏百执,各贡所怀,留神省阅。”
词语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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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大词典:
百执的书写
百
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