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乙
更新时间:2026-09-30 04:18:24
- 某乙的解释
1.称人的代词。 2.自称的代词。
- 1.称人的代词。2.自称的代词。某乙[mǒuyǐ]⒈称人的代词。⒉自称的代词。
- 称人的代词。自称的代词。
- ⒈称人的代词。引唐韩愈《祭河南张员外文》:“﹝韩愈﹞谨遣某乙以庶羞清酌之奠,祭于亡友故河南县令张十二员外之灵。”《太平广记》卷一五三引唐谷神子《博异志·赵昌时》:“闻将家点閲兵姓名声,呼‘某乙’,即闻唱‘唯’应声。”⒉自称的代词。参见“某甲”。引唐刘肃《大唐新语·郊禅》:“有唐嗣天子臣某乙,敢昭告於昊天上帝。”《敦煌变文集·太子成道变文》:“九龙吐水欲(浴)太子,记(起)脚七步,一手至(指)天,一手至(指)地,口称:‘为(唯)我为尊,某乙向上更无人。’”《敦煌变文集·不知名变文》:“某乙莲花并总不买(卖)。”
- 某乙(《聊斋志异》篇目)《某乙》是清代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文言短篇小说。
- 称人的代词。唐韩愈《祭河南张员外文》:“﹝韩愈﹞谨遣某乙以庶羞清酌之奠,祭于亡友故河南县令张十二员外之灵。”《太平广记》卷一五三引唐谷神子《博异志·赵昌时》:“闻将家点閲兵姓名声,呼‘某乙’,即闻唱‘唯’应声。”自称的代词。唐刘肃《大唐新语·郊禅》:“有唐嗣天子臣某乙,敢昭告於昊天上帝。”《敦煌变文集·太子成道变文》:“九龙吐水欲(浴)太子,记(起)脚七步,一手至(指)天,一手至(指)地,口称:‘为(唯)我为尊,某乙向上更无人。’”《敦煌变文集·不知名变文》:“某乙莲花并总不买(卖)。”参见“某甲”。某乙[mǒuyǐ]假定的代名词。可用于自称,也可虚指某人。唐.刘肃《大唐新语.卷一三.郊禅》:「有唐嗣天子臣某乙,敢昭告于昊天上帝。」宋.陈元靓《岁时广记.卷八.望白云》:「子候见,当再拜自陈:某乙乞得给侍轮毂三过。」
- (1).称人的代词。唐韩愈《祭河南张员外文》:“﹝韩愈﹞谨遣某乙以庶羞清酌之奠,祭于亡友故河南县令张十二员外之灵。”《太平广记》卷一五三引唐谷神子《博异志·赵昌时》:“闻将家点阅兵姓名声,呼‘某乙’,即闻唱‘唯’应声。”(2).自称的代词。唐刘肃《大唐新语·郊禅》:“有唐嗣天子臣某乙,敢昭告于昊天上帝。”《敦煌变文集·太子成道变文》:“九龙吐水欲(浴)太子,记(起)脚七步,一手至(指)天,一手至(指)地,口称:‘为(唯)我为尊,某乙向上更无人。’”《敦煌变文集·不知名变文》:“某乙莲花并总不买(卖)。”参见“某甲”。
- 假定的代名词。可用于自称,也可虚指某人。某乙[mǒuyǐ]⒈假定的代名词。可用于自称,也可虚指某人。引唐·刘肃《大唐新语·卷一三·郊禅》:「有唐嗣天子臣某乙,敢昭告于昊天上帝。」宋·陈元靓《岁时广记·卷八·望白云》:「子候见,当再拜自陈:某乙乞得给侍轮毂三过。」
- Richard Roe,
- 假定的代名词。可用于自称,也可虚指某人。唐.刘肃《大唐新语.卷一三.郊禅》:「有唐嗣天子臣某乙,敢昭告于昊天上帝。」宋.陈元靓《岁时广记.卷八.望白云》:「子候见,当再拜自陈:某乙乞得给侍轮毂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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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乙的书写
某
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