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司
更新时间:2026-09-30 05:42:10
- 条例司的解释
1.宋官署"制置三司条例司"的省称。
- 宋官署“制置三司条例司”的省称。条例司[tiáolìsī]⒈宋官署“制置三司条例司”的省称。
- ⒈宋官署“制置三司条例司”的省称。引《宋史·职官志一》:“判大名府韩琦言:‘条例司虽大臣所领,然止是定夺之所。今不关中书而径自行下,则是中书之外又有一中书也。’”
- 条例司条例司,宋官署“制置三司条例司”的省称。
- 宋官署“制置三司条例司”的省称。《宋史·职官志一》:“判大名府韩琦言:‘条例司虽大臣所领,然止是定夺之所。今不关中书而径自行下,则是中书之外又有一中书也。’”
- 1.宋官署'制置三司条例司'的省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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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大词典:
其他释义:
条例司的书写
条
例
司
字义分解
读音:tiáo
[tiáo]
植物的细长枝:枝条。柳条儿。荆条。 ◎ 泛称条形的东西:条子。面条儿。便(biàn)条儿。金条。铁条。 ◎ 细长的形状:条形。条纹。条案。条几(jī)。条凳。条幅(直挂的长条字画)。苗条。身条。 ◎ 项目,分项目的:条例。条令。条文。条陈(a.分条叙述;b.旧时向上级分条陈述的文件)。 ◎ 层次,秩序:条理。条贯。有条不紊。 ◎ 量词。
读音:lì
[lì]
可以做依据的事物:例证。例题。举例。例句。例如。 ◎ 规定:例外(不按规定的,和一般情况不同的)。体例。凡例。条例。破例。发凡起例。 ◎ 按规定的,照成规进行的:例会。例假。例行公事。 ◎ 调查或统计时指合于某种条件的具有代表性的事情:事例。病例。案例。
读音:sī
[sī]
主管,操作:司法。司机。司令。司南(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别方向的仪器,为现在指南针的始祖)。司空(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长官;b.复姓)。司徒(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土地和徒役的长官,后为丞相;b.复姓)。司马(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军务的长官;b.复姓)。司寇(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刑狱、纠察的长官;b.复姓)。 ◎ 官署名称:人事司。 ◎ 视察:司日月之长短。 ◎ 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