惰民
更新时间:2026-09-30 02:46:10
- 惰民的解释
1.不务正业的游民。 2.元明时浙江境内受歧视的一部分民户。也称"堕民"。元灭宋后,将俘虏和罪犯集中于绍兴等地,称之为"怯怜户",在绍兴也叫"乐户",后称"惰民"。明编户籍,统列之为"丐户",世充婚丧喜庆等贱役,不许与平民通婚和应科举。或曰宋将焦光瓒率部降金,金军北退后,宋贬其部为"惰民"。此外尚有明初设置之说,其成员传系张士诚﹑方国珍的部属。惰民直至清雍正时始改变其户籍,和平民同列。参阅《通志.食货五》﹑清顾炎武《日知录.降臣》﹑清俞正燮《癸巳类稿.除乐户丐户籍及女乐考附古事》。
- 惰民duòmín。(1)不务正业的游民。惰民[duòmín]⒈不务正业的游民。英misfit;
- 不务正业的游民。
- ⒈不务正业的游民。引《商君书·垦令》:“惰民不窳,而庸民无所於食,是必农。”太平天囯洪仁玕《资政新篇》:“惰民不务正业,专以异端诬民,伤风败俗,莫逾於此。”⒉元明时浙江境内受歧视的一部分民户。也称“堕民”。元灭宋后,将俘虏和罪犯集中于绍兴等地,称之为“怯怜户”,在绍兴也叫“乐户”,后称“惰民”。明编户籍,统列之为“丐户”,世充婚丧喜庆等贱役,不许与平民通婚和应科举。或曰宋将焦光瓒率部降金,金军北退后,宋贬其部为“惰民”。此外尚有明初设置之说,其成员传系张士诚、方国珍的部属。惰民直至清雍正时始改变其户籍,和平民同列。参阅《通志·食货五》、清顾炎武《日知录·降臣》、清俞正燮《癸巳类稿·除乐户丐户籍及女乐考附古事》。
- 惰民惰民,汉语词语,指的是不务正业的游民。
- 相传为宋代罪俘的后裔,散居在苏浙两省,不得为官吏及与良民通婚。民国成立,才完全恢复其平等地位。《商君书·垦令》:“惰民不窳,而庸民无所於食,是必农。”太平天囯洪仁玕《资政新篇》:“惰民不务正业,专以异端诬民,伤风败俗,莫逾於此。”元明时浙江境内受歧视的一部分民户。也称“堕民”。元灭宋后,将俘虏和罪犯集中于绍兴等地,称之为“怯怜户”,在绍兴也叫“乐户”,后称“惰民”。明编户籍,统列之为“丐户”,世充婚丧喜庆等贱役,不许与平民通婚和应科举。或曰宋将焦光瓒率部降金,金军北退后,宋贬其部为“惰民”。此外尚有明初设置之说,其成员传系张士诚、方国珍的部属。惰民直至清雍正时始改变其户籍,和平民同列。参阅《通志·食货五》、清顾炎武《日知录·降臣》、清俞正燮《癸巳类稿·除乐户丐户籍及女乐考附古事》。
- (1).不务正业的游民。《商君书·垦令》:“惰民不窳,而庸民无所于食,是必农。”太平天国洪仁玕《资政新篇》:“惰民不务正业,专以异端诬民,伤风败俗,莫逾于此。”(2).元明时浙江境内受歧视的一部分民户。也称“堕民”。元灭宋后,将俘虏和罪犯集中于绍兴等地,称之为“怯怜户”,在绍兴也叫“乐户”,后称“惰民”。明编户籍,统列之为“丐户”,世充婚丧喜庆等贱役,不许与平民通婚和应科举。或曰宋将焦光瓒率部降金,金军北退后,宋贬其部为“惰民”。此外尚有明初设置之说,其成员传系张士诚、方国珍的部属。惰民直至清雍正时始改变其户籍,和平民同列。参阅《通志·食货五》、清顾炎武《日知录·降臣》、清俞正燮《癸巳类稿·除乐户丐户籍及女乐考附古事》。
- 相传为宋代罪俘的后裔,散居在苏浙两省,不得为官吏及与良民通婚。民国成立,才完全恢复其平等地位。惰民[duòmín]⒈相传为宋代罪俘的后裔,散居在苏浙两省,不得为官吏及与良民通婚。民国成立,才完全恢复其平等地位。
- 相传为宋代罪俘的后裔,散居在苏浙两省,不得为官吏及与良民通婚。民国成立,才完全恢复其平等地位。也称为「惰贫」、「堕民」、「丐户」、「怯怜户」。
- 1.不务正业的游民。2.元明时浙江境内受歧视的一部分民户。也称'堕民'。元灭宋后,将俘虏和罪犯集中于绍兴等地,称之为'怯怜户',在绍兴也叫'乐户',后称'惰民'。明编户籍,统列之为'丐户',世充婚丧喜庆等贱役,不许与平民通婚和应科举。或曰宋将焦光瓒率部降金,金军北退后,宋贬其部为'惰民'。此外尚有明初设置之说,其成员传系张士诚﹑方国珍的部属。惰民直至清雍正时始改变其户籍,和平民同列。参阅《通志.食货五》﹑清顾炎武《日知录.降臣》﹑清俞正燮《癸巳类稿.除乐户丐户籍及女乐考附古事》。
词语解释:
基础解释:
引证解释:
网络解释:
综合释义:
汉语大词典:
国语辞典:
辞典修订版:
其他释义:
惰民的书写
惰
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