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目
更新时间:2026-09-30 06:53:36
- 吏目的解释
1.古官名。元于儒学提举司及各州设吏目为参佐官。明之翰林院﹑太常寺﹑太医院,留守﹑安抚﹑招讨﹑市舶﹑盐课诸司及都指挥司﹑各长官司﹑各千户所﹑各州均有设置。清唯太医院﹑五城兵马司及各州置之。其职除太医院吏目与医士类似外,其余或掌文书,或佐理刑狱及官署事务。
- 古官名。元于儒学提举司及各州设吏目为参佐官。明之翰林院﹑太常寺﹑太医院,留守﹑安抚﹑招讨﹑市舶﹑盐课诸司及都指挥司﹑各长官司﹑各千户所﹑各州均有设置。清唯太医院﹑五城兵马司及各州置之。其职除太医院吏目与医士类似外,其余或掌文书,或佐理刑狱及官署事务。吏目[lìmù]⒈古官名。元于儒学提举司及各州设吏目为参佐官。明之翰林院、太常寺、太医院,留守、安抚、招讨、市舶、盐课诸司及都指挥司、各长官司、各千户所、各州均有设置。清唯太医院、五城兵马司及各州置之。其职除太医院吏目与医士类似外,其余或掌文书,或佐理刑狱及官署事务。
- ⒈古官名。元于儒学提举司及各州设吏目为参佐官。明之翰林院、太常寺、太医院,留守、安抚、招讨、市舶、盐课诸司及都指挥司、各长官司、各千户所、各州均有设置。清唯太医院、五城兵马司及各州置之。其职除太医院吏目与医士类似外,其余或掌文书,或佐理刑狱及官署事务。引《红楼梦》第八三回:“贾赦道:‘方才风闻宫里头传了一个太医院御医,两个吏目去看病。’”《官场现形记》第四三回:“新选蘄州吏目随太爷特来稟见。”
- 吏目吏目为中国古代文官官职名,元不少提举司与明、清太医院、五城兵马司及明太常寺、盐课提举司、市舶提举司、京卫指挥使司等皆有吏目掌文书。
- 古官名。元于儒学提举司及各州设吏目为参佐官。明之翰林院、太常寺、太医院,留守、安抚、招讨、市舶、盐课诸司及都指挥司、各长官司、各千户所、各州均有设置。清唯太医院、五城兵马司及各州置之。其职除太医院吏目与医士类似外,其余或掌文书,或佐理刑狱及官署事务。《红楼梦》第八三回:“贾赦道:‘方才风闻宫里头传了一个太医院御医,两个吏目去看病。’”《官场现形记》第四三回:“新选蘄州吏目随太爷特来稟见。”吏目[lìmù]职官名。州及兵马吏目掌管缉捕盗贼、防狱囚、典簿籍等事;太医院吏目则为医士之职。
- 古官名。元于儒学提举司及各州设吏目为参佐官。明之翰林院、太常寺、太医院,留守、安抚、招讨、市舶、盐课诸司及都指挥司、各长官司、各千户所、各州均有设置。清唯太医院、五城兵马司及各州置之。其职除太医院吏目与医士类似外,其余或掌文书,或佐理刑狱及官署事务。《红楼梦》第八三回:“贾赦道:‘方才风闻宫里头传了一个太医院御医,两个吏目去看病。’”《官场现形记》第四三回:“新选蕲州吏目随太爷特来禀见。”
- 职官名。州及兵马吏目掌管缉捕盗贼、防狱囚、典簿籍等事;太医院吏目则为医士之职。吏目[lìmù]⒈职官名。州及兵马吏目掌管缉捕盗贼、防狱囚、典簿籍等事;太医院吏目则为医士之职。
- 1.古官名。元于儒学提举司及各州设吏目为参佐官。明之翰林院﹑太常寺﹑太医院,留守﹑安抚﹑招讨﹑市舶﹑盐课诸司及都指挥司﹑各长官司﹑各千户所﹑各州均有设置。清唯太医院﹑五城兵马司及各州置之。其职除太医院吏目与医士类似外,其余或掌文书,或佐理刑狱及官署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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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辞典:
其他释义:
吏目的书写
吏
目
字义分解
读音:lì
[lì]
旧时代的大小官员:吏治。官吏。 ◎ 旧指小公务员:吏员。胥吏(地方官府中办理文书的人)。
读音:mù
[mù]
眼睛:目光。醒目。历历在目。目指气使(用眼光和气色示意以役使别人,形容骄横傲慢的神志。亦作“颐指气使”)。 ◎ 看,视:目语。目论(喻没有自知之明或浅陋狭隘的见解)。 ◎ 想要达到的地点、境地或想要得到的结果:目的(dì)(亦指箭靶的中心)。 ◎ 大项中再分的小项:条目。纲举目张。 ◎ 名称:数目。巧立名目。 ◎ 标题:目录。 ◎ 生物学分类系统上所用的等级之一,在“纲”以下,“科”以上:鸟纲中有雁形目和鸡形目。 ◎ 孔眼:网目。 ◎ 指为首的人:头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