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卫
更新时间:2026-09-30 02:17:55
- 厂卫的解释
1.明代东厂﹑西厂和锦衣卫的合称。因其同为特务机构,关系密切,故常合称。
- 明代东厂﹑西厂和锦衣卫的合称。因其同为特务机构,关系密切,故常合称。厂卫[chǎngwèi]⒈明代东厂、西厂和锦衣卫的合称。因其同为特务机构,关系密切,故常合称。
- ⒈明代东厂、西厂和锦衣卫的合称。因其同为特务机构,关系密切,故常合称。引明沉德符《野获编·禁卫·驾帖之伪》:“家人皆慟哭,高独呼校面詰,索驾帖观之,诸校词窘,谓厂卫遣来奉慰耳。非高諳故典,几浪死矣。”《明史·刑法志三》:“厂与卫相倚,故言者并称厂卫。”清钱谦益《赠锦衣吴公进秩一品序》:“当是时,国家纪纲法度尽在阁部,而閒有所监督收考,则付之厂卫。”
- 厂卫明朝内廷的侦察机构。厂,指东厂、西厂、内行厂;卫,指锦衣卫。合称厂卫,东厂系永乐十八年(1420)设立于北京东安门北;西厂系成化十三年(1477)设于旧灰厂;内行厂系正德初年设于荣府旧仓地;锦衣卫原为内廷亲军,皇帝的卫队,洪武十五年(1382)成立。
- 明代东厂、西厂和锦衣卫的合称。因其同为特务机构,关系密切,故常合称。明沉德符《野获编·禁卫·驾帖之伪》:“家人皆慟哭,高独呼校面詰,索驾帖观之,诸校词窘,谓厂卫遣来奉慰耳。非高諳故典,几浪死矣。”《明史·刑法志三》:“厂与卫相倚,故言者并称厂卫。”清钱谦益《赠锦衣吴公进秩一品序》:“当是时,国家纪纲法度尽在阁部,而閒有所监督收考,则付之厂卫。”厂卫[chǎngwèi]明朝设东厂、西厂,职司缉捕诏狱之事,与锦衣卫并称为「厂卫」。《明史.卷九五.刑法志三》:「厂与卫相倚,故言者并称厂卫。」清.钱谦益〈赠锦衣吴公进秩一品序〉:「当是时,国家纪纲法度尽在阁部,而闲有所监督收考,则付之厂卫。」
- 明代东厂、西厂和锦衣卫的合称。因其同为特务机构,关系密切,故常合称。明沈德符《野获编·禁卫·驾帖之伪》:“家人皆恸哭,高独呼校面诘,索驾帖观之,诸校词窘,谓厂卫遣来奉慰耳。非高谙故典,几浪死矣。”《明史·刑法志三》:“厂与卫相倚,故言者并称厂卫。”清钱谦益《赠锦衣吴公进秩一品序》:“当是时,国家纪纲法度尽在阁部,而閒有所监督收考,则付之厂卫。”
- 明朝设东厂、西厂,职司缉捕诏狱之事,与锦衣卫并称为「厂卫」。厂卫[chǎngwèi]⒈明朝设东厂、西厂,职司缉捕诏狱之事,与锦衣卫并称为「厂卫」。引《明史·卷九五·刑法志三》:「厂与卫相倚,故言者并称厂卫。」清·钱谦益〈赠锦衣吴公进秩一品序〉:「当是时,国家纪纲法度尽在阁部,而闲有所监督收考,则付之厂卫。」
- 明朝设东厂、西厂,职司缉捕诏狱之事,与锦衣卫并称为「厂卫」。《明史.卷九五.刑法志三》:「厂与卫相倚,故言者并称厂卫。」清.钱谦益〈赠锦衣吴公进秩一品序〉:「当是时,国家纪纲法度尽在阁部,而闲有所监督收考,则付之厂卫。」
- 1.明代东厂﹑西厂和锦衣卫的合称。因其同为特务机构,关系密切,故常合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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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释义:
厂卫的书写
厂
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