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佚
更新时间:2026-09-30 06:18:57
- 亡佚的解释
1.散失。
- ⒈ 散失。亡佚[wángyì]⒈散失。
- (书)(动)散失;丢失。
- ⒈ 散失。引:章炳麟《文学总略》:“《汉高祖手詔》、匡衡、王凤、鎦隗、孔羣诸家奏事,书既亡佚,復传其録。”田北湖《论文章源流》:“今民史亡佚,国史亦残缺不完。”⒈散失。引章炳麟《文学总略》:“《汉高祖手詔》、匡衡、王凤、鎦隗、孔羣诸家奏事,书既亡佚,復传其録。”田北湖《论文章源流》:“今民史亡佚,国史亦残缺不完。”
- 散失。章炳麟《文学总略》:“《汉高祖手詔》、匡衡、王凤、鎦隗、孔羣诸家奏事,书既亡佚,復传其録。”田北湖《论文章源流》:“今民史亡佚,国史亦残缺不完。”
- 亡佚,读音wángyì,是一个汉语词汇,释义散失,失传,出处《文学总略》。
- 散失。章炳麟《文学总略》:“《汉高祖手诏》、匡衡、王凤、镏隗、孔群诸家奏事,书既亡佚,复传其录。”田北湖《论文章源流》:“今民史亡佚,国史亦残缺不完。”
- 1.散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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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佚的书写
亡
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