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皓公堂头同参 作者:耶律楚材 朝代:元 更新时间:2026-10-01 15:55:02 皓公闻道住南宫,笑写新诗托去鸿。 准备金桃三百颗,因风寄与老髯公。 上一篇: 寄西庵上人用旧韵四首 其一 下一篇: 和请住东堂疏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