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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
更新时间:2024-03-28 20:41:45

我喜欢作文

第一篇: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春天的微风,像母亲的手轻轻指过面颊。我喜欢那份温暖舒适,我喜欢那满眼的生机勃勃。

我喜欢夏日里的大雨,让干旱的土地、干枯的小河、干渴的禾苗都喝上甘甜的雨,让烈日下还在田间劳作的农民伯伯好好休息,给炎炎夏日里热得不肯出门的人们送来一阵阵清凉。

我喜欢秋天的果实,在枝头上高高挂起,红艳艳的苹果、黄澄澄的桔子、香蕉、梨;紫莹莹的葡萄……个个惹人喜欢,令人垂涎三尺。

我喜欢冬日里的大雪,鹅毛似的满天飞扬。雪是纯洁的,雪更是一尘不染的。我喜欢玩雪,尤其喜欢在这大雪纷飞的日子里和伙伴们打雪仗、堆雪人、垒雪堡。虽然那胖乎乎的小手早已冻得发紫,但是,我们的心是火热的,那一颗颗火热的心早已把寒冷给“火化”掉了。

我喜欢梦,喜欢梦里稀奇古怪的事情。我梦见自己变成了小鸟,在天空中自由飞翔。我梦见自己成为了神仙,施展仙术让地球变成了以前生机勃勃的样子,让人人脑子里都有了保护环境的概念……最难忘记那次梦见自己乘上宇宙飞船遨游太空,来到一个冰天雪地的世界,和那里的冰人交上了朋友,我们在一起尽情地玩耍……

我喜欢看那一望无际的大草原。看着那辽阔的绿色海洋,心情就格外轻松,胸怀也变得格外宽广,一切烦恼也随着烟消云散。

我还喜欢花。我喜欢洁白如玉的茉莉,雍容华贵的牡丹,端庄素雅的兰花,光彩照人的月季,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但我更喜欢那凌霜斗雪的梅花,我喜欢它不畏严寒、傲然开放的精神与品格。

我喜欢骑着自行车在马路上奔驰。风儿在耳边呼呼作响,一样样事物从眼前闪过,这种感觉好极了!

我喜欢升旗,每当星期一,我们都会来到操场参加升旗仪式。面对着这庄严的国旗,我的心里油然而升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感觉。

我喜欢旅游,喜欢去饱览各地的风情物景。登华山、游黄山、望庐山、游西湖、观长江、赏黄河……旅游的乐趣让我快乐不已。

我喜欢看书。“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正如这句话所说的,看书让我从一个幼稚无知的儿童摇身一变,成为一个知书达理的少年。书让我了解到了世界各地的各山大川,神秘趣闻,让我开阔了视野,陶冶了情操。

我喜欢笑,喜欢它的美丽,喜欢它的迷人,喜欢它化解仇恨为友好的神奇力量,更喜欢它给人们带来的欢乐与祝福!

第二篇:我喜欢作文

我是一名学生,作为一名学生,要好好学习,认真上好每一堂课。既然是这样,不就是要把每一堂课都当成自己最喜欢的课来学习吗?

话虽如此,但那 “一堂课”真的非比寻常!可以说,它将永远在我遇到困难、挫折时暗示我、激励我勇往直前,时刻提醒我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把勇气与成功联系在一起。你现在一定很迫切地想知道这是一堂这样的课了吧?别急,我马上告诉你。

2010年4月,殷都区开始实行主体多元高效课堂教学改革。现在,殷都区的每所学校都改成了高效课堂的授课方式。那堂课是在刚开始教学改革时上一节公开课。那天,我们班的教室里虽不是人山人海,可也挤满了听课的老师。那次公开课,我们学的是杜甫的诗歌《春夜喜雨》,相信大家一定不陌生吧,可我记得初看那首诗时,总觉得最后两句是多余的,是从前没有学过的,偏偏我们组的任务是为大家展示背诵全诗,并解释诗意。我们组的成员不全是“精英”,人数也少,后两句“野径云俱黑,江船火独明。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的诗意很不好讲解,作为组长,天生爱面子的我不好意思推给别人,只能自己将这个重担承担下来,一向背诵能力还可以的我,那天晚上却背了好久,我反复练习,担心展示时出错……

公开课上,其他组展示时,我一直在心里默背《春夜喜雨》这首诗和诗意,直到快轮到我们组展示了,我忐忑不安的心情才渐渐平静。展示时,我突然变得镇定自若了,因为之前同学们齐背这首诗时,我背得很流利。我再一次流利地背完这首诗后,便开始讲解诗意……我的展示,赢得了听课老师的阵阵掌声。

从那节课以后,我发现我奇迹般地变了,变得更加喜欢自己了,变得比以前反应快了,我真的好惊讶,也好欣喜!

我喜爱那堂课,也感激那堂课,那堂课让我得到了锻炼,让我对自己充满了自信,“好”字已不足以表达我惊喜的心情。高效课堂让我的学习生活越来越顺了,让我充满了活力。

听完我的讲述,你如果也领略过高效课堂的魅力,是不是也有同感?相信我喜爱的高效课堂不仅能指引我走好以后的路,也能同样带给你启发!

第三篇:我喜欢作文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部历险小说,作者笛福在书中介绍了一位天生爱冒险、不满足于现状、不甘平庸,有着实干精神、性格坚强的人。书中的主人公鲁滨逊,从小就对自己航海的爱好相当执着。

一次偶然的机会,鲁滨逊忘记了父母的忠告,登上了朋友父亲的船,去体验航海的生活。天有不测风云,老天让鲁滨逊为他做出这个错误的决定付出了代价。出海的那几天,船遇上了大风暴,而且一次比一次凶猛。果然,不出我们的预料,在一次大风暴,船沉没了。船上的人都被这场大风浪吞没了,幸运之中,鲁滨逊幸存了下来,成为唯一的幸存者。鲁滨逊在海上漂呀,漂呀,飘到了一个小岛上,这个小岛荒无人烟。听到这里,大家一定会想,这个小岛没人、没食物,还有野人出没,他必死无疑。

但是,你们想错了,鲁滨逊没有放弃,用自己的双手,在这座孤岛上,为自己创造了一条生命之路。用自己的双手改变一切。鲁滨逊先把沉船上一切有用的东西转移到孤岛上,又砍了一些木材,为自己建造了简易的房子、家具。还饲养了许多山羊,作为肉食、羊奶的来源。渐渐的,他还学会了制作粗糙的面包。后来,鲁滨逊又救了一个野人部落的首领,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从此,星期五成了他忠实的仆人和朋友。鲁滨逊用自己的双手改变了一切,创造了自己的“王国”。

我们现在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可以说处处有美存在,关键是要我们去发现,去挖掘。可是,现在社会上却有一些人不但不付出汗水,而且一心想着吃现成饭,总以为不付出行动就可以拥有财富,那些流落街头的乞丐不就证明了这一点吗?他们一味感叹自己的命运如何悲惨,却从不用自己的双手去奋斗,为求得生存乃至幸福奋斗不息,甚至不觉得靠乞讨生活是多么不光彩的事。在他们身上就大大缺乏鲁滨逊那样的拼劲和对美好生活执著追求的信念。我们在学习、生活中,同样需要具备鲁滨逊的那种精神。“一本好书能拯救一个人。”我现在百分之百相信这句话。鲁滨逊自信、自立、自强、永不放弃的精神,让我懂得了:在生活中,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勇敢地去面对,要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一切!

第四篇:我喜欢作文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武则天一阵冗长的钟声打破沉寂,朱红的大门被打开。一个柔弱的女子款款而出,顺着那长长的台阶,走出深庵,步入纷乱的红尘。在那个与世无争的佛门净地,人们看到的是其诗《如意娘》“看朱成碧思纷纷,憔悴支离为忆君。不信比来常下泪,开箱验取石榴裙”中的情意缠绵柔情若水,又能有谁看出她细碎步履中日渐成熟的霸气?

自古深宫中的红颜扮演的总是祸水这个角色,自古宫廷里的女子饮泣的总是无可奈何的悲剧。而她,以不一样的姿态立于不属于红颜的朝堂之上,在龙位上书写妩媚的一笔,成为历史中独特的一道风景。

武则天三个大字高悬于“政启开元,治宏贞观”之上,有谁敢说她的能力不及男子?天字一号才子狄仁杰与姚崇伏拜于她的脚下,宫殿之下更有多少能人贤士对她俯首称臣。

一袭皇袍穿越历史的朝堂,她是五千年里绝无仅有的至尊女皇。

残酷的现实磨练了她惊人的毅力,在无数帝王将相面前,她以柔中带刚的姿态毫无惧色地站在历史之巅。她以铁腕征服了天下,以霸气驾驭了属于自己的盛世王朝。八十二个坎坷的春秋,她导演了一出令人叹服的霸王之戏。

十四岁入宫她还只是个柔弱的“媚娘”,年轻的她或许不懂深宫里的血雨腥风。时间带着俗世的残忍,在她身上烙印下一道道悲伤的轮回。可冰冷的深庵并没有锁锈她的报负,她坎坷地走过岁月,另类的诠释了“红颜”这个词,它与似水的性情无关,它是勇于挑战的一种成熟与霸气。

看惯了“千载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的不堪回首;听腻了“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的无可奈何。女子其实并不是曹雪芹笔下的“水作的”人儿。

武则天拥有盛世凌人的霸气,她是独立于帝王间的至尊红颜。她敢于直面所有的指责与批评,一尊无字碑横亘过历史至今,似乎早就为后来曹雪芹的论断拟好了反驳。

她是万千后宫中历尽辛酸悲苦的可怜女子,但她也是一代盛世的至尊红颜,她庄严的站在历史高处,用她妩媚的笑展示了一个强势的“霸”字,它不一定是古战场上的刀光剑影,也不一定是霸王别姬的稀世旷今。

第五篇:我喜欢作文

相信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历史人物,当然我也不会例外。中华民族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历史人物更是成千上万,形形色色,数不胜数,而我却独爱一个人——关羽。

关羽,字云长,后世称关公。三国时期蜀汉著名将领。死后备受民间推崇,又经历代朝廷褒封,被人奉为关圣帝君。后来的统治者又将其称为“武圣”,与号“文圣”的孔子齐名。关羽在其近60年的人生中,策马横刀,驰骋疆场,征战群雄,辅佐刘备完成鼎立三分大业,谱写出一曲荡气回肠的人生壮歌。作为三国名将的关羽,被后人推举为“忠”、“信”、“义”、“勇”集于一身的道德楷模。说了这么多你们一定十分好奇,想知道我为什么会独爱关羽呢?那我就告诉你们吧。

之所以我会喜欢关羽,敬佩关羽,那是因为《关羽温酒斩华雄》这段历史故事。这个典故我百看不厌,想起它,总会让我回味无穷,能深深地感受到典故中关羽的英勇和武艺超群。接下来让我们一起重温一下《关羽温酒斩华雄》这个经典的历史故事吧:且说,华雄连杀袁绍三员大将,气焰更加嚣张。他带兵来到联合军军营前高声叫骂,肆意挑战。袁绍坐在军营里耳听着华雄的叫骂声,眼望着一群只想分利益,不想出力气的盟军,唉声叹气地说:“可惜我的上将颜良和文丑没有来。如果有一个在这里,我又怎么会怕他小小的华雄呢?”

话刚说完,台阶下就有一人大声说:“我愿意去斩华雄!“大家一怔,随着话音望去,只见一名手持青龙偃月刀的美髯公,正威武地站在刘备身后,原来是刘备的结拜兄弟—关羽。袁绍吃惊地问道:“关羽,现在军中担任何职?”公孙瓒答道:“无职,他只是一个弓箭手。”袁绍顿时大发脾气说:“你一个小小的弓箭手,竟敢这般小看我们。来人,快把他赶出去!”曹操连忙制止了袁绍,说:“让关羽去试试吧。如果他不能打败华雄,被杀,我们也不用赶他呀!”

袁绍想了想,点头答应。曹操上前为关羽倒了一杯热酒,递给他说:“请喝了这杯酒,壮壮胆,再出去斩华雄。”关羽接过酒杯,放在桌上,坚定地说:“酒先放着,等我斩了华雄再喝也不迟。”说完,他上马飞奔出了营地。稍倾,大家只听到外面传来一阵阵喝彩声,战鼓敲得震天响。袁绍正想差人出去看看战况怎样,却见关羽大步流星地迈进了中军大营,把手上提着的华雄的头颅往地上一扔,只惊得大家目瞪口呆,而桌子上的那杯酒依然散发着热气,还微微烫手呢!短短的典故让人回味无穷,英雄的气魄让人荡气回肠。

关羽这般的武艺超群、侠肝义胆,又怎能不让我敬仰呢!关羽—当之无愧的“武圣”,你忠、义、信的道德品质,你英雄、传奇的一生,注定是千秋万代世人传颂的楷模。关羽—我独爱你一人!

第六篇: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的经典作品有许多,例如有《西游记》、《水浒传》、《一千零一夜》、《安徒生童话》……而我最喜欢的就是《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罗贯中。书中描写了三国时期的各个故事,塑造了许多有血有肉的英雄人物;曹操的小心谨慎,刘备的重情重义,诸葛亮的神机妙算,周瑜的妒忌之心,鲁肃的老诚厚道,孙权的深谋远虑。每个人物都个性鲜明,每个故事都精彩纷呈。其中桃园三结义、草船借箭、七擒孟获等都让我回味无穷。但最精彩的,要属赤壁之战了。周喻和诸葛亮,先是运用借刀杀人计让曹操杀了水军大将蔡瑁和张允,又用连环计,让曹操把战船全部用铁索连起来,最后又与黄盖实施苦肉计,骗取曹操的信任,有句俗语说:“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说的就是这个计策。只见周喻兵分六路,抢夺了战略要地,又叫黄盖立即向江北进发。黄盖带着二十条大火船,船头上都钉上了大铁钉,不怕和曹军的船只相撞,船内装满了干柴和芦苇,上面浇了鱼油,又加了硫黄等引火物,船头上插着青龙旗,这是黄盖投降曹操的暗号。

每条大船的后面都有一条小船,弓箭手就躲在小船里。半夜,黄盖一声令下,二十条大船乘着东南风,直向江北驶去。再说曹操自从黄盖密约投降之后,天天等待着黄盖的消息,那天晚上,忽然起了东南风,这时,有士兵进来报告:“江面来了一只小船,黄盖有密信送”。曹操马上叫士兵将来人唤入。那人献上密信。曹操拆开一看,原来黄盖约在今天晚上杀了吴国大将,带了装着粮草的船来投降,船上插着青龙牙旗做纪号。曹操非常高兴,便和众将官来到水寨大船上,向江南岸望着,等待黄盖船只的到来。不久,远远望见有一簇帆船,趁着风势迎面驶来。船上都地着青龙牙旗,每面旗上面都写着“先锋黄盖”四个大字,曹操看了高兴的呵呵大笑。

不料,黄盖一声令下,船上火光四射,一下子就着起了大火,向曹操的船上驶去。因为曹操的船都是连在一起的,根本无法散开,前面的船着了火,后面的船也跟着着火。曹兵淹死的淹死,烧死的烧死。周喻、诸葛亮运用计谋,以劣势的兵力击败了曹军,取得了空前的大捷。读了火烧赤壁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打仗靠的是计谋,是智慧,而不是强大。只会用蛮力解决问题的人是永远都不会成功的。

《三国演义》即可以让我们了解历史,又可以陶冶我们的情操,我非常喜欢《三国演义》这本书。

第七篇:我喜欢作文

我最喜欢的经典故事我最喜欢的经典故事,无疑是了。故事中,那鲁滨逊坚持不懈的品质深深打动了我。这个故事是英国作家笛福所写的,讲述了有个小男孩鲁滨逊,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成为一名水手,开始了一次又一次的航海历程。

在一次航海中,遇上了大风暴,全船人都被淹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人死里逃生,他漂流到荒岛上,孤独的痛苦、野人的侵扰、恶劣的气候的煎熬和缺衣少食的困境,他都没有放弃,没有气馁,他以难以想象的坚强、毅力、勇气造就了一段传奇经历。他开荒种地、砍树建屋、训养动物、修建船只、制造家具、搭救野人“星期五”等等。他似乎是上帝的“死敌”,上帝给予他的是最残酷的命运,但他的毅力最终战胜了厄运。而我们呢?定不能与鲁滨逊相提并论了。假如我们沦落荒岛,假如我们食物吃光了,假如有一只野兽向我们袭来,假如有一群野人要吃了我们...

都不敢往下想了,一个不会做家务的,所谓的掌上明珠;一群令家长老师操碎心的“小朋友”,我们该怎样走出困境?鲁滨逊有的我们也应该有,我们要学习鲁滨逊身上最耀眼的——坚持不懈、永不放弃、不可动摇的毅力。也许老天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而对鲁滨逊的命运来说,“公平”又少了那么一点点。是的,不可能每个人都会得到老天的恩惠,不可能老天会眷顾到每个人,所以我们要学会如何面对困难、战胜困难、保持乐观自信的生活态度,哪怕仅有一丝希望,都要坚强地活下去,不要在死神面前低头。鲁滨逊是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人,他在渺茫的希望中顶天立地,他没有望而却步,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在孤岛上艰难生活了二十八年,这二十八年不是痛苦的,他过着丰富多彩,自得其乐的生活。鲁滨逊没有白白活了,他的一生在逆境中,他的成就也在逆境中。

他的事迹让我感动了,也让我开始思索,我学会了努力付出、辛勤劳动,虽然我不一定能成就一番大事业,但我必定会一步步向理想靠近。鲁滨逊的故事,让我感悟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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